泸州购房网发布:为了加强城市规划的监督管理,强化公众参与和公众监督,切实保障公共利益及相关住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泸州市关于“华升·宝龙广场”内容进行公示。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向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筑工程管理科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来电、来人向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一、公示时间: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1月5日
二、公示地点: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项目所在地、泸州日报
三、联系电话: 0830-3119572
四、调整内容:
为解决该项目周边社区服务配套和完善项目后续手续,经建设单位申请,对项目作以下调整:
(1)因1号楼1、2层地面车库行车坡道无法满足消防要求,现将地面车库调整为商业,面积约2300平方米。
(2)2号楼3、4层商业用房调整为社区服务用房,无偿移交龙马潭区政府,作为社区公益服务用房使用,面积约2500平方米。
(3)调整后各项规划指标满足出让指标要求。
具体详见附图。
1楼调整后一层平面图
1楼调整后二层平面图
1楼调整前一层平面图
1楼调整前二层平面图
2楼调整后三层平面图
2楼调整后四层平面图
2楼调整前三层平面图
2楼调整前四层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