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购房网发布:为了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的监督管理,强化公众参与与公众监督,切实保障公共利益及相关住户的合法权益,规范城乡规划管理的行政行为,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将《纳溪区上马镇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2030)》局部调整内容予以公示。凡是与本规划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示之日起30天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来电、来人向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反映。
一、公示时间
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4月14日。
二、公示地点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溪区分局公示栏、上马镇人民政府公示栏。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少鹏;联系电话0830-4296122。
四、调整内容
(一)将镇区中部的商住混合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其中1808㎡区域的指标由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24m,绿地率≥30%调整为容积率≤3.7,建筑密度≤65%,建筑高度≤24m,兼容20%商业。
(二)将镇区东南侧部分商业金融用地(C5)及部分道路用地调整为行政管理用地(C1),将调整范围西侧道路线型进行优化。调整后行政管理用地面积1750㎡,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24m,绿地率≥35%;其余商业金融用地指标保持不变。
(三)将黄桷坝旅游组团北部公用工程用地(U1)北侧部分农林用地(E2)调整为公用工程用地,同时优化公用工程用地边界;将黄桷坝组团中部部分文体科技用地(C3)部分调整为农林用地以保证建设用地平衡。调整后公用工程用地面积7122㎡,指标保持不变,即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18m,绿地率≥30%。
调整前用地布局图
调整后用地布局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