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购房网发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报经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一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指定由泸州市龙马潭区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承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土地编号 | 510504-2020-B-018 | |
土地位置 | 泸州市龙马潭区罗汉街道 | |
土地面积(㎡) | 194001㎡(合291.0015亩) |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零售商业用地) | |
使用年限(年) | 住宅70、商服40 | |
规划指标要求 | 容积率 | ≤2.2且>1.0 |
建筑密度 | ≤22 | |
绿地率 | ≥35 | |
建筑高度 | ≤54米 | |
起始价(万元/亩) | 200 |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11650 |
二、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除法律和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外,均可单独或联合参加竞买。联合竞买的,在申请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当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成立)等内容。
2、竞买保证金缴纳的主体必须是申请竞买土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不受理非竞买人代缴竞买保证金。
3、竞买人需提交竞买保证金属于自有合规资金的承诺书,资信承诺书。
三、竞买申请办法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01月25日10:30前,有意参与竞买者可到泸州市龙马潭区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泸州市龙马潭区春雨路一段240号)咨询、获取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须于2021年01月25日10:30前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发票及出让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泸州市龙马潭区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并对符合竞买条件的将确认其竞买资格。泸州市龙马潭区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须经核准竞买保证金到帐后才开具正式发票。竞买保证金收款单位:泸州市龙马潭区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泸州市分行江阳支行,账号:2304343109124911025。本次拍卖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四、拍卖时间、地点及竞价方式
本次拍卖会于2021年01月25日15:00时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二号五楼)交易大厅举行。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方式竞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510504-2020-B-018号宗地:①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付全部土地价款50%,剩余土地价款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付清。②宗地应按规划要求以每100户(平均每户3人计算)不低于30平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首期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建成后无偿(含产权)移交给项目所在区政府统筹安排。配套养老服务设施不纳入容积率指标计算。③配套规模不小于12班的幼儿园,幼儿园建筑设计、用地面积等应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幼儿园应与首期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建成后无偿移交(含产权)项目所在区政府统筹使用。配套养幼儿园不纳入容积率指标计算。
2、出让宗地按公告之日的现状出让,地下杆管线(若有)则由竞得人自行搬迁、安全避让处置,并承担全部费用,出让人对地下是否存在杆管线未做勘测,也不承担勘测、搬迁责任。
3、宗地内35kv高压线横跨、10kv高压线、10kv变压器由龙马潭区政府负责搬迁,搬迁进度不影响土地价款缴纳。
单位:㎡、年、%、万元(人民币)/亩、万元(人民币)